一、設立依據:依據政府採購法第86條規定暨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二、委員會成立日期: 90 年 1 月 1 日 。
三、委員會現況:採任務編組。
審議委員:
90年度:13人。91年度:17人。92年度:17人。93年度:17人。94年度:17人。
95年度:17人。96年度:17人。97年度:17人。98年度:17人。99年度:17人。
100年度:17人。101年度:18人。102年度:17人。103年度:18人。104年度:25人。
105年度:25人。106年度:25人。107年度:25人。108年度:25人。109年度:25人。
110年度:25人。111年度:25人。112年度:17人。113年度:17人。
四、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掌理業務內容:
(一)申訴案件: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第76條及第101條、第102條廠商申訴案件之處理。
事由:
1、機關於招標、審標、決標之採購過程中,廠商認有違法情事時,提出異議,復不服機關異議處理結果,於接獲機關異議處理結果15日內提出申訴書。
2、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通知廠商停權處分,廠商異議,復不服機關異議處理結果,於接獲機關異議處理結果15日內提出申訴書。
(二)調解案件:依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履約爭議之調解。
事由:廠商得標後與招標機關簽約,於簽約過程中、履約過程中、驗收過程中或保固期間發生之爭議,提出調解申請書。
(三)其他與廠商申訴及履約爭議調解相關事項。
五、委員會業務統計:
(一)90年:申訴案:53件;調解案:52件。
(二)91年:申訴案:58件;調解案:89件。
(三)92年:申訴案:47件;調解案:89件。
(四)93年:申訴案:37件;調解案:70件。
(五)94年:申訴案:55件;調解案:75件。
(六)95年:申訴案:41件;調解案:99件。
(七)96年:申訴案:51件;調解案:125件。
(八)97年:申訴案:27件;調解案:137件。
(九)98年:申訴案:41件;調解案:123件。
(十)99年:申訴案:34件;調解案:116件。
(十一)100年度:申訴案:46件;調解案:119件。
(十二)101年度:申訴案:65件;調解案:141件。
(十三)102年度:申訴案:55件;調解案:122件。
(十四)103年度:申訴案:72件;調解案:98件。
(十五)104年度:申訴案:51件;調解案:104件。
(十六)105年度:申訴案:41件;調解案:100件。
(十七)106年度:申訴案:51件;調解案:78件。
(十八)107年度:申訴案:35件;調解案:86件。
(十九)108年度:申訴案:32件;調解案:58件。
(二十)109年度:申訴案:28件;調解案:55件。
(二十一)110年度:申訴案:22件;調解案:36件。
(二十二)111年度:申訴案:21件;調解案:45件。
(二十三)112年度:申訴案:18件;調解案:3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