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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廠商提出異議或申訴時,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84條第1項執行之注意事項。112-11-23
2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所稱專屬權利。112-11-23
3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之執行程序。112-10-06
4得標廠商於服務建議書所列之回饋或承諾事項於決標後之單價調整及財產列帳方式。112-07-10
5機關辦理採購發現廠商有違反招標文件或政府採購法之情形,應啟動行政調查程序,並依職權為處理。112-05-24
6投標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列印之納稅證明查詢紀錄,可附於投標文件作為廠商納稅證明。112-05-23
7機關辦理委託專業服務採購採總包價法計算服務費用者,不應要求廠商繳回節餘款及檢附所有單證。112-04-06
8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釋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參與政府採購相關疑義。112-02-17
9機關辦理採購,於各階段作業發現投標廠商疑有借牌圍標行為之處理方式。112-02-16
10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小額採購為15萬元以下;公告金額為150萬元。111-12-23
11行政法人以政府機關核撥之年度經費辦理採購,是否適用政府採購法。110-12-13
12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於110年11月4日修正發布。110-11-04
13政府採購法規定得標廠商未僱足原民應繳代金之規定,於「顯然過苛」部分,違憲。110-10-08
14機關對廠商疑義之處理結果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並視需要延長等標期,應於更正公告或招標文件中重新規定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110-09-02
15為因應國外COVID-19疫情因素致廠商未能依契約履行者,各機關之處理方式。110-08-30
16廠商投標時出具「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得否參酌民法情事變更原則,申請恢復物價指數調整條款110-07-14
17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修正「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機關得不予受理」。110-07-14
18為因應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致影響各機關招標或履約中之勞務採購案,有關廠商備標或履約之相關處理原則110-07-01
19為因應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各機關招標及履約中之公共工程配合相關防疫措施人力縮減致影響備標或履約者之辦理原則110-05-25
20共同投標廠商成員因故無法繼續共同履約,其餘成員可採行方式。110-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