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修正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5月8日工程企字第09600182560號令,不得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之投標文件有所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標 | 114-04-01 |
2 | 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第2項規定通知廠商異議處理結果之執行方式 | 114-03-28 |
3 | 機關發現廠商於不同採購案分別涉有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處理方式 | 114-03-04 |
4 | 有關政府採購法所稱「分包廠商」之認定應由機關依相關規定及個案實際情形審認 | 113-11-19 |
5 | 機關辦理勞務採購,可採現場查驗方式者,仍應以現場查驗為之,並依案件屬性,妥適訂定履約管理方式 | 113-11-07 |
6 | 機關辦理採購作業時主驗人或主持開標人員之指派不得由授權人員之職務代理人行使 | 113-10-25 |
7 | 民意代表要求機關提供投標廠商服務建議書及各評審委員評分表等疑義 | 113-10-14 |
8 | 機關辦理採購之招標、審標及決標結果之通知,應為救濟期間之教示 | 113-09-26 |
9 | 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應避免不當減項發包情形 | 113-08-26 |
10 | 廠商投標文件所載之負責人審查疑義 | 113-07-30 |
11 | 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所稱專屬權利。 | 112-11-23 |
12 | 廠商提出異議或申訴時,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84條第1項執行之注意事項。 | 112-11-23 |
13 | 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之執行程序。 | 112-10-06 |
14 | 得標廠商於服務建議書所列之回饋或承諾事項於決標後之單價調整及財產列帳方式。 | 112-07-10 |
15 | 機關辦理採購發現廠商有違反招標文件或政府採購法之情形,應啟動行政調查程序,並依職權為處理。 | 112-05-24 |
16 | 投標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列印之納稅證明查詢紀錄,可附於投標文件作為廠商納稅證明。 | 112-05-23 |
17 | 機關辦理委託專業服務採購採總包價法計算服務費用者,不應要求廠商繳回節餘款及檢附所有單證。 | 112-04-06 |
18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釋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參與政府採購相關疑義。 | 112-02-17 |
19 | 機關辦理採購,於各階段作業發現投標廠商疑有借牌圍標行為之處理方式。 | 112-02-16 |
20 | 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小額採購為15萬元以下;公告金額為150萬元。 | 111-12-23 |